黄金时代
哎,不对......卧槽!特妈的,狗x的老逼登,原来骂我是儿子!
应该是上上周周末,突然心血来潮觉得要看看书,也不为什么,可能就是太孤单了,找点东西来填补一下空虚的灵魂,或者也可能想单纯装个逼,摆本书装装样子满足下自己,反正具体我也记不起是为什么了。
遂跑去问云龙兄最近有啥好书可拿来一品,至于为什么问云龙兄,是因为我觉得他是个有文化的人。为什么觉得他有文化,是因为他爱喝酒,我觉得爱喝酒的人都是有文化的人(当然我不喜欢喝酒,所以我是个没文化的人,但是和他我还是愿意搞两口的)。和他喝酒,喝酒就必要吹牛。云龙兄吹起牛来都是带典故、讲历史的,说到高兴处还能吟上两首俚诗。有次具体啥缘由我也不记得了,只记得当时我们酒喝兴头上,他突然来了句:“hia jin 朱府酒,龙口还作 gan”,这是老家话说的,翻译一下就是“饮尽朱府酒,龙口还作干”。听完我们就知道云龙兄要开始装逼了,故给他个台阶,就问啥意思啊。云龙兄咧嘴一笑,就给我们讲了一个他们老家这边一直流传的一个典故,大致说的是有个秀才倒插门进了一个大官的家,大官摆下酒席,宴请四方来客,秀才本来是不太能喝酒的,但是为了在岳父面前装上一逼,他还是拿起酒杯就大口大口的喝,喝完还不忘来上一句“饮尽朱府酒,龙口还作干”,最后结果到头就睡,引得宾客大笑连连,最后秀才也是丢尽颜面。当时听完觉得,草,有点东西啊,知道的挺多这故事有点意思。现在仔细一想,特么的这老逼登不是嘲笑我当时不能喝酒,还搁那猛喝说他家酒不行,不醉人。
哎,不对......卧槽!特妈的,狗 x 的老逼登,原来骂我是儿子!
至此,我特意去考证了一番,发现并没有什么诗人写过这句诗,我现在严正怀疑这小子当时就是临时想的一个故事,拿出来吹牛逼了,还顺带占了我便宜。
云龙兄一共给我推荐了五本书《呐喊》、《彷徨》、《黄金时代》、《中国历代政治得失》、《性学入门》。
前两本是迅哥儿的书,我是喜欢迅哥儿的。我之前最喜欢他写的祥林嫂的故事,因为年轻时候我觉得家里人都是祥林嫂,每次回去必要唠叨这唠叨那的,和我说那些说了无数遍的家长里短,烦得很。毕业后我开始被社会毒打,被资本家剥削,我开始喜欢读迅哥儿的狂人日记,边读边骂,“草,狗 X 的资本家 xx 家,嘴里全特么是仁义道德,干的都特么都不是人事!”。每次看完横竖睡不着,满脑子的“吃人”。
但是这次我倒并没有选择迅哥儿的书,可能是怕看完真忍不住“呐喊”几下,自己睡不着那是小事,就怕误了隔壁情侣的大事,那可就是莫大的罪过了,我这一介草民,这阻碍国家倡导生娃政策的罪名我可万万不担不起。至于《中国历代政治得失》我是直接 pass 掉了的。倒不是觉得书不好,只是本草民最近对“政治”两个字过敏。(其实我是爱读历史类的书的,之前一口气把明朝那些事全给看完了,那时候我就励志我要把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通读一遍。以史为镜,可知兴衰。这句话我是认同的。) 至于《性学入门》只看书名的话,我是绝对感兴趣的,这点毋庸置疑。但是最后还是没选择读,主要最近身体确实欠妥,实在是不宜做睡前读物。(感觉这有可能老逼登故意推荐的,就想着把我身体搞垮,我偏偏不着你的道!)。
挑到最后剩下本《黄金时代》觉得还不错,马上就下单买了。对书我向来是不吝啬,我是个无趣的人,唯独对三样东西情有独钟,美食,音乐,书籍。食色性也,食人之本性,如果这都不能满足自己,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呢?所以每到一个城市,有机会我都会去探一把店。音乐是救世主,我觉得这无需多言,我无法想象没有音乐的世界。至于书籍,胸藏文墨虚若谷,富有书生气自华,这一直是我想成为的样子。
黄金时代的作者王小波,之前我是没有读过他的书的,只在某些名人名言语录上看过的一些他的句子。因为他的语录经常和郭敬明、七堇年之流放在一块,以至于我一直以为他是青春伤感小说家,和小时代一样专写青春伤感疼痛文学的。看完黄金时代才知道,卧槽,这特么哪是青春伤感作家,这特么就是个老流氓!
黄金时代一共收录了王小波的三篇中短篇小说,黄金时代、三十而立、似水流年。至于书名为什么叫黄金时代,我是不能理解的。应该叫王二风流史更合适(好像有一版就是这么叫的),不过可能考虑到大部分读者基本都是和我一样,看书名来买书的,王二风流史这俗不可耐的名字实在难登上大雅之堂,遂糊弄个逼格个高一点名字,这确实把我骗到了。
小说主人公叫王二,我刚看完第一篇章的时候就觉得王小波这老流氓(接下来就以老流氓来代指他),用个王二来欲盖弥彰,掩耳盗铃。这不就是你个老流氓自己的故事吗?不过后续在似水流年中,老流氓专门为此辩解了一番,说之前他砸了别人家窗户,还乐呵呵的把这件事写到日记中,用的笔名也是自己,结果日记被人发现,并且仇家以笔名为据,棒揍了老流氓一顿,从那以后老流氓所有的文章都不再用自己的姓名,而是以王二代称了。只能说活该,不过王二这个名字怎么看怎么不着调,而且都姓王,反而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。我以后要是写小说,我也要给自己取个笔名,就叫朱海彬,彭一鸣什么的,不为什么,就觉得这些名字霸气。
三个篇章中最喜欢的就是黄金时代了,讲的是王二 20 多岁出头,去云南边区下乡插队的故事。故事从徐清扬破鞋事件开始的,徐清扬是知识分子下放到乡村当医生,因为长得好看,气质出众,在村里被人指指点点,说她搞破鞋,王二找她看了一次病,于是大家都开始说王二和徐清扬搞破鞋。她就去找王二让他帮他证明自己没有搞破鞋,结果王二说:“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,我倒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”。至此才看到第 10 页我就判定王小波就是老流氓无疑。后续也证明了我的判断是没错的。因为后面在流氓王二的建议下,两人真“敦了一次伟大的友谊”。老流氓啊老流氓真叫人可恨。不过从他们真开始搞“破鞋”后,大家却都不再议论他们搞”破鞋“的事。关于徐清扬破鞋这件事我还是挺有感触的,很多时候大家只愿意去相信自己所认为的“事实”,从一开始大家就是带有主观意识的来评头论足他们口中所谓的“事实”或是“正义”,而不管真实发生了什么,也不论他人的辩解,因为这些对他们都不重要,他们只想站在一个所谓的至高点去攻击罢了。
黄金年代中老流氓写了大量的关于他和徐清扬性爱的事,因为老流氓说他所有的故事都只有一个共同的主题--我们的生活,而性爱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件事。人食色性也,一生下来就会本能的吃奶、吃食物,而色是人类繁衍不可或缺的一步。所以老流氓认为这些没什么好避讳的,写也很直白。我倒是对他这些写法没有太多的想法,只觉得如果我要是早点看到你的书,也就不会认那些日本婆娘当老师,你必然是我心中排名第一的老师,即使是三上老师也不能和你相提并论。
最后徐清扬也没和王二走到一起,很自然的分离了。最后看上去他们只是在那个苦难的时代相互利用和慰藉,但我觉得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,王二是爱徐清扬的,徐清扬是爱王二的,要说理由我也说不上来,这只是我看完书以后的自我感觉,他们是否真的有爱情,也许也只有老流氓才知道吧。人们相爱的时候总说相见恨晚,意思是如果能早点遇见你我们或许会更好。但是我觉得相见恨早才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,我们在不成熟的年纪遇上了对的人,但是我们不懂的怎么去爱,去照顾对方的感受,去欣赏对方的美好。到最后只能草草收场,几年过后你再回想,如果是现在,自己一定能做的更好吧。徐清扬和王二爱情大抵也是如此吧。
黄金时代最有名的应该是关于受锤的论述了,“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,人一天天的老下去,奢望也一天天消失,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。”我在书中看到这句的时候倒并没有太多的感触,因为我觉得我就是这样,并且我很早就知道我是这样的,我刚毕业去北京我就是这么想的。我看到他写的这段话,心里反而是一阵窃喜,老流氓你四十多岁才能领悟的东西,老子二十多岁就知道了。不过仔细想想好像又不对,为啥我这么年轻就会领悟这些,越想越不对,FUCK!
关于黄金时代这个篇章我还有很多有趣的东西想说的,比如王二和徐清扬一起亡命山间,还有他们下山后给领导写反思总结报告,结果王二把他们每日是怎么“敦友谊”的,写到报告里面去了,对此领导看的是乐此不疲......但是我今天太困了,已经凌晨四点了,虽然精神灵感迸发,但是奈何上眼皮怎么也不争气,关于徐清扬和王二的故事也就到此为止吧。
至于另外两个篇章三十而立和似水流年,我觉得三十而立没有什么太多的好讲的,人物出场太多了,当个乐子看挺有意思的。似水流年则有我一直想聊的两个主题爱情和死亡,看完之后,其实我脑海里都整理好了大致的草纲准备输出一波,但仔细一想,爱情于我目前孤寡青年的身份而言好像有点不配,算了。不要以为自己懂爱,其实没多少人懂的。死亡是个很好的话题,因为有很多个时刻我都想死,这是和我切身相关的话题,但是我觉得这个话题太大太沉重,自己的阅历还说不好它,这个论题暂且搁置,但是之后我一定会写写的。
《黄金时代》从买来到看完我只花不到一周的时间,而我去年一本《激荡三十年》看了一年也没看完,惭愧惭愧,不过为此我还是要解释一番,《激荡三十年》这种偏记录类的书,读起来着实令人想睡,内容是偏记录类,一个浮躁的心是怎么也读不了的,不过它确实是本好书。其实原本是准备花一个月时间看完的,每天睡前看半小时,谁知一看根本停不下来,确实是很有意思的书,推荐男同志们都可以去看看,至少为里面的情爱而看也是值得的。倒是不太推荐女生看,里面的性爱和一些表述可能会让你觉得这是本流氓低俗小说,当然我确实也认为这是一本流氓小说,至于低不低俗就由大家自己去评判。当然老流氓写的小说有个很大问题,这个我是必须要说道说道的,上下文的衔接毫无章法,感觉老流氓是想到哪里就写哪里,有时候本来讲一个故事扯的挺好的,结果话锋一转,就开始聊另一件事,聊了半天又回到开头那件事,以至于我都忘记了开头的事,部分地方读起来颇为费劲。很多时候看上去是第三人称叙事手法,看着看着就带入了第一人称,以至于感觉自己也是个流氓,当然事实上我并不是流氓,这个我是可以用假设法来论述我不是流氓的,如果我是流氓,我身边的妹子应该都被我流氓了个遍,以我三分帅气,三分才气,和四分的流氓气,这些女生应该早早拜倒在我的拖鞋之下了,我也不堪单身到现在,所以最后的结论是,我不是流氓。
行文至此,已是快要猝死之状。也是第一次写这种读书杂谈的,觉得挺有意思的一写就停不下来,以前我是不喜欢写东西的,而现在是喜欢的,为什么,我是认真去思考过的,得出的结论是,我以前写作都是写在纸上,而我的字又太丑,每次写完我自己都不想看,以前写东西老师是规定了范围的,你每次都有特定的主题、时间、规范,什么事都要围绕这个主题来编纂,这着实不太符合我的个性,现在我是在电脑上扣字,电脑会帮我写的整整齐齐的,我想写的东西可以随意发挥,确实让我感受写作的乐趣。我是有个梦想的,我想成为一名作家,我觉得在写作这件事上我还是有些许天赋的,我自己也是喜欢的。
睡了......
2023/02/25 凌晨4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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